葫芦岛市援建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项目公示阶段已完成

20.04.2015  17:02

  葫芦岛市今年共援建210户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根据年初的调研摸底情况,市妇联按照省妇联《2015年辽宁省援建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预申报,省妇联根据预申报情况下达了援建指标,市妇联根据援建指标指导、组织各县(市)区妇联进行申报工作。各受援户在填写“省政府援建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申请表”之前,村委会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单亲贫困母亲居住地(村)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的意见。目前,各县(市)区安居建房项目公示阶段均已完成,在省妇联审核“申请表” 、下发批复通知后,即可进入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