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车遇车祸骨折 司机负责不

11.05.2015  14:41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仓一荣)市民谦先生好心帮开车的司机指路,发现正好顺路就搭了车。

可巧,就在距谦先生家100多米远的地方,这辆车出了车祸,造成谦先生左臂骨折。

谦先生的家人认为司机应该负责,但直到昨日,却联系不到司机本人和家属了。

沈阳市民谦先生今年33岁。昨日,谦先生的母亲李女士告诉记者,车祸发生在今年3月29日14时左右。当时谦先生刚下班,在浑南的一个路边等车,要回在沈河区的家。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谦先生面前,向谦先生问路。

谦先生好心指了路,随后反应过来,这辆轿车正好会途经他家。车主同意顺路让谦先生搭车。

事有凑巧,就在这辆车行驶到距离谦先生家100多米远的路口时,发生了交通事故。

谦先生乘坐的轿车迎面撞上了一辆公交车。谦先生坐在司机身后的位置,事后经医院检查发现,谦先生左臂骨折。“当时司机的表哥也在车里。司机表哥后来说,当时司机开车可能是有点儿犯困,所以才出了事。”李女士说,交警部门判定这辆轿车负全责。事故的原因尚未得到相关部门证实。

李女士说,出事后到现在一个多月,轿车方面也没有来看望儿子。李女士说,为给儿子手术治疗,家里已经花了4万多元的费用。“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就靠儿子给单位开车挣钱。可医生说,他这胳膊的伤,即使治好了以后也可能不方便了,这以后可咋继续开车干活儿啊?”李女士十分发愁。

昨日,记者尝试通过电话联系轿车司机的亲属,电话也没有接通。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继新认为,事件中谦先生搭乘轿车司机的车,属于搭车的行为,是“好意同乘”的行为。但是在法律上,如果“好意同乘”却不幸发生了事故,司机虽然没有收钱,不属于提供服务的关系,但也应为车上乘客负一定责任。此事中,谦先生方面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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