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慢性病将分级诊疗

16.02.2016  08:34

   辽宁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

  糖尿病等慢性病将实施分级诊疗

  “大医院一号难求,小医院却门可罗雀”,为彻底根除这一“顽疾”,今年全省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沈阳市也正在积极探索将市级、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初诊医院,在基层首诊后实现双向转诊。啥是“分级诊疗”?会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好处?近日,相关部门对全省出台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做了更详细的解读。相关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精神疾病将探索实施分级诊疗。在推进过程中,全省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

  糖尿病等慢性病将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各有所长,逐步实现专业化。将大中型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

  据介绍,实施分级诊疗,首先是基层首诊。沈阳试拟将市级、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都作为初诊医院,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一般诊疗、转诊等服务,而后逐步完善双向转诊。今年将探索实施分级诊疗病种,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的分级诊疗。

  到明年,将初步形成医疗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分级诊疗,分级诊疗工作逐步开展。到2020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将在省内逐步形成,基本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

  同时,在推进分级诊疗的过程中,全省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将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

  还将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的基础上,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居民家庭将拥有“私人医生”

  未来5年内,辽宁省将进一步推进全科医生团队签约服务,鼓励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或家庭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届时,全省每个家庭或将拥有一支全科医生服务团队。沈阳市也将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沈阳已开展签约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大至42个,机构签约率达到49.4%。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王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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