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关键之年交出精彩答卷

30.01.2016  11:39

   编者按

  2015年,沈阳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沈阳市获批成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行政审批、科技体制、国资管理等专项改革扎实推进。在此,本报梳理一年来沈阳深化改革的成果,为您重点呈现。

  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共计2.5万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合计缴纳“营改增”增值税18.9亿元,较2014年同期增长16.32%。

  分五批共取消和下放812项行政职权,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职权精简61.7%。

  2015年,沈阳市供销社系统实现销售额95.2亿元,同比增长21.7%;实现汇总利润7914万元,同比增长21.9%;实现所有者权益12.8亿元,同比增长173.7%;供销社农产品流通体系带动农产品销售100亿元。

  一年多以来,全市共计拆除l40座20吨以下锅炉房,完成新北热电等8家电力企业脱硫脱硝改造和95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建筑工地扬尘控制达标率提升至90%,50条精品街路实现100%湿式化清扫,新建污水处理厂3座,植树造林68.9万亩。

  实现工商、质监、税务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全市新登记企业2.33万户,同比增长8.51%。

  2015年9月,沈阳正式被列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这一年,东北首家企业化运营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沈阳挂牌成立,和平区获批东北首家“中国电子商务示范区”,于洪区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获国家批复,新民市成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康平县成为国家深化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这一系列改革动作,凸显出沈阳改革创新的大潮正风起云涌,全面深化改革正势不可挡地将沈阳的振兴发展不断推向新阶段。

  “老供销”创出新天地 2015年实现销售额95.2亿元

  沈阳市供销社紧盯农民需求,探索供销社改革发展新路。从日用消费品流通到创办专业合作社,从农资供应到创新服务,从土地托管到合作金融,做好“农”字文章,释放改革红利,服务“三农”作用日益彰显。

  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供销社综合改革,5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作出了成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小组的重大决定。改革专项小组研究制定了我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和《方案》的同时,推出了着力加强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2015年,沈阳市供销社系统实现销售额95.2亿元,同比增长21.7%;实现汇总利润7914万元,同比增长21.9%;实现所有者权益12.8亿元,同比增长173.7%;供销社农产品流通体系带动农产品销售100亿元;“新网工程”拉动农村消费45亿元。在全国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省会城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中荣获一等奖。

  截至目前,沈阳市供销社全系统已建成各类经营服务网点2802个;区域性配送中心35个;市、县、乡区域性交易市场25个,网络覆盖100%的乡镇和70%的行政村,改善了农村流通业态。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继续向全程农化服务延伸。

  沈阳市供销社系统企业在巩固传统经营的同时,业务延伸到冷链物流、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去年9月,全省供销社系统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现场会在沈阳召开,沈阳地利农产品物流园、沈阳农产品集散中心等四个典型得到与全体与会者的广泛认可。智慧供销项目全面启动。合资成立电商公司、设立电商运行中心、正积极组建农村电商协会,推进了全市供销社系统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现已建设或合作运营的电商平台有地利“农丰网”、“八家子水果网”、“二手易购网”等10余个网站。其中,“农丰网”为全国性的农产品B2B电商平台,2015年7月份上线以来,注册用户达21万户,商家开店数5.6万户,网上交易额6.6亿元。而“八家子水果网”在2015年1月份上线以来,网上销售额已超千万。

  (包晗)

  加强领导推动改革

  沈阳市委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推进改革作为实现振兴发展的关键一招。注重改革总体设计。先后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共沈阳市委2015—2020年重要改革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要点,还分别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专项改革方案,成为指导全市改革的总施工图。

  注重有序推进改革。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沈阳市委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多次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系列改革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改革部署,研究重大改革事项,审议通过重要改革方案,确保全市各项改革紧锣密鼓、科学稳重向前推进。

  注重建立健全改革工作机制。为强化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沈阳市率先在全省单独设立改革办。针对改革任务需要,在原有7个改革专项小组基础上,增设了供销合作体制综合改革专项小组。建立健全了改革统筹协调、动态跟踪、信息交流等制度。

  注重营造改革氛围。通过在全市主要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设专栏专题,印发《沈阳改革》简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宣传中央、省、市的改革部署,宣传报道各地区、各部门深化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沈阳市重大改革实践。

   突出重点深化改革

  沈阳市突出把握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任务,紧紧抓住关键环节,加大力度,全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亮点纷呈。

  国企改革积极推进。沈阳市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赴外省学习考察国企改革先进经验,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结合沈阳实际,研究制定了深化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工作方案,以机床集团、沈鼓集团、东药集团和北方重工等企业为重点,着力在推动国企上市、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寻求突破。

  优化政府服务效能。分五批共取消和下放812项行政职权,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立权责清单,行政职权精简61.7%。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府部门全部“进厅”办理,开通“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打通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财税金融改革稳步前行。制定了《沈阳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营改增”,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共计2.5万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合计缴纳“营改增”增值税18.9亿元,较2014年同期增长16.32%。

  加快农村改革步伐。制定《沈阳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东北首家企业化运营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沈阳挂牌经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沈河东部经济区、汽车城二期、于洪新城等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准。制定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康平县成为国家深化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极探路。开启了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不断融合的新局面,“6+1”做法得到了中改办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

   先行试点示范改革

  注重结合自身实际,围绕重大改革任务,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抓好改革“试验田”,发挥试点在改革中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

  沈阳市把被列入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作为难得的重大历史机遇和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重大战略抓手,高度重视,集中精兵强将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意见》,编制了《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还专题召开常委扩大会,组织大规模、高层次研讨班,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

  开展企业“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减少申请材料,简化审批程序,实现了工商、质监、税务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全市新登记企业2.33万户,同比增长8.51%。

  上下联动落实改革

  沈阳市委反复强调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下好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盘棋”,确保全市改革一个步伐、一个调子。

  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担当精神,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推进改革。铁西区结合实际,成立了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城乡一体化等10个改革专项小组。皇姑区从机构改革入手,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将原有13个街道办事处深度整合,组建了首府新区等十大功能区;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组建了大数据局;着眼服务发展,成立了金融国资办、开发建设办、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北新区在创新服务上大刀阔斧改革,撤销原来由多个部门组成的行政审批大厅,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使审批和监管工作得到明显加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围绕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和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区建设两大目标,深化金融改革创新,金融产业快速集聚,单位面积金融贡献率居东北地区首位。

  改善民生共享改革

  深化教育改革。深入整合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等资源,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和中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

  加快文化领域改革。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沈河区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在区域文化联动东北片区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积极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完成沈阳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采编平台建设,三报一网全媒体采编系统上线运行。

  深化体育改革。创新足球发展模式,与法国欧赛尔足球俱乐部和多个地区体育组织建立足球发展战略合作,组建中国城市足球联盟,成立中国沈阳“足球之都”足球产业孵化基地。

  完善就业创业措施。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三支一扶”工作和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创建移动互联网“众创空间”和沈阳创业项目数据库,实现小额担保贷款网上审批、“面对面”创业指导等服务。

  构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畅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渠道,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和门诊统筹机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

  (张弛)

  生态文明 改革创出“6+1”体制 取消“GDP增速奖” 增设“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奖”

  “创新规划引领、责任监督、追究问责、简政放权、严格标准、公众参与以及环保产业市场化”,沈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出的“6+1”体制,使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走上了一条“生态文明”和“工业文明”相融合的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

   重构监管体制环保责任具体化

  “加强总体设计,突出规划引领”。沈阳市委以前瞻性的城市发展理念,围绕发展最绿色的生态产业、构筑最可靠的生态网络、弘扬最健康的生态文化,高标准制定《沈阳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015—2020年总体规划》和《沈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为全市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实践路径和发展方向。

  “重构监管体制,健全管理体系”。沈阳市调整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区、县(市)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凸显。启动环保局机构重组,打破原有机构设置,按服务、效率原则组建新的职能部门,实现了全市13个区、县(市)和22个市直部门的环保责任具体化。强化监察审计,分别在市监察局、审计局设立环境与资源监察处、环境与资源审计处,制定了全国首个《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办法》。在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分别成立了环境与资源审判庭、环境与资源渎职监察处和环境与资源犯罪侦察处、环保公安支队,环保司法监管全面加强。

   生态文明指标纳入绩效考核

  “创新考核评价,厉行环保问责”。突出党政同责,并首次将生态文明指标纳入各区、县(市)及开发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加大生态环保考核权重,由2013年的8.5%提升至2014年的21.5%,增长了1.5倍,并且取消了“GDP增速奖”,增设了“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奖”。

  作为全国首批颁布实现《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城市,沈阳市在东北地区第一个启动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立足于发展绿色产业、淘汰落后产能,紧紧守住环保准入关口,加快制定化工、造纸等部分行业环境准入政策以及市级以上功能园区准入清单。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刚性控制制度,出台了包含13项考核内容的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将企业不良行为纳入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当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违法排污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发布信息,对上榜企业施以信贷、采购、优惠、招标、评优等综合惩戒,实行“一票否决”。

   取消51项环评科学征收排污费

  深化简政放权,释放生态红利。全面取消电力、基础设施等7大类,包括菜篮子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51项涉及中小民生项目的环境评价,这项举措覆盖了90%以上的民生建设、服务业项目。建立合理的排污费征收制度,实行相关服务性行业免予申报登记、免征排污费措施,真正实现了给企业松绑、降压、减负,显著提升了发展活力。

  推行信息公开,促进公众参与。大力加强生态环保宣传,在《沈阳日报》开辟了环保专刊,专题报道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了浓厚的环保宣传舆论氛围,引发了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李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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