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第三十六次、三十七次会议上重要讲话和关于 司法体制改革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

26.07.2017  01:32

  7月24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三十七次会议上重要讲话和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集中学习讨论电视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希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求发出席会议。省政协主席夏德仁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三十七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握改革大局,顺应改革大势,坚定改革决心,增强改革定力,推进全省改革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一是要抓好改革协同形成改革合力。协同制定改革方案,做到改革方案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协同推进改革落实,做到改革任务统筹部署,改革举措同步推进,关联改革相互照应。协同提升改革效果,推动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撑、同频共振,充分释放改革成效。二是要求真务实提高效率推进改革落实。谋划改革方案要从实际出发,既符合中央要求,又体现辽宁实际;制定改革措施要切实可行,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务实管用接地气;推进改革落实要务求实效,把群众是否认可、是否满意、是否有获得感,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三是要强化改革激励配强改革力量。树立更加鲜明的用人导向,加大改革创新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让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干部脱颖而出。建立健全改革容错纠错机制,保护那些勇于担当、积极改革的干部,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四是要认真梳理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省各专项小组、推进组和各市委改革领导小组要与中央部署及省委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对表,形成对账清单,进展缓慢的要加快进度。省委改革办要加大督察力度,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确保如期完成。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和重点,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取得扎实成效。要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紧密结合,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工作整体效能。把理念思路提升、体制机制创新、现代科技应用和法律制度完善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实,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强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政治责任,加大督察力度。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制定时间表,加强督察,指导推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决完成好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大家在讨论电视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时一致认为,这部专题片充分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成就;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改革的巨大政治勇气、政治担当和政治智慧。通过观看专题片,更加坚定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信心和决心;更加深刻体会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家国情怀和历史担当;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坚持党的领导,是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

  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大改革力度,推动改革落实,确保党中央重大改革部署在我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