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赶放牛者致其溺死 法院判保护区管理局赔钱

26.08.2015  06:06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梅天磬)俩农民在湿地内放牛,被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驱赶,因涉险趟水去赶牛,结果一人溺水死亡。法院判决保护区管理局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

  2012年8月25日下午,韩某与同村居民在村北的沈康高速公路桥下湿地河边上放牛,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让其将牛赶走,韩某下水游泳去赶牛,不幸溺水死亡。

  韩某家属认为,保护区对湿地公园筑坝蓄水形成大片水域疏于管理,应对韩某的死亡承担安全管理不善之责,于是起诉到法院索赔。沈北新区法院认为,工作人员发现韩某在辽河保护湿地内放牧催促其将牛赶走,保护区工作人员对置身在特定危险行为中的韩某有提醒、劝告、帮助、阻止等义务。判决保护区赔偿韩某家人死亡赔偿金165940元的20%共计33188元;赔偿丧葬费19356.50元的20%共计3871.30元;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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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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