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党组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出台
19.05.2015 19:40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为加强新形势下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5月14日,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暨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严从实抓好省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作出部署。同日,省政府党组书记、代省长陈求发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政府党组按照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八个带头、八个自觉”,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关于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试行)》。现全文刊发此规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
■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以上率下、以上促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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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2015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