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救助管理站三举措提升救助档案管理水平

25.02.2015  12:12
      为贯彻落实好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鞍山市救助管理站三举措进一步提升救助档案管理水平。       一是建章立制,有据可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重新修订站内救助档案管理制度,就档案的保存、管理、查阅等多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逐步实现救助档案管理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       二是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救助档案管理工作,对流浪乞讨求助人员进行甄别和实施救助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影音、电子文件等资料定期收集整理,并按照受助类别、保管期限分类归档,按年度及时对救助档案的收集、保管、销毁等情况进行统计,确保救助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是微机录入,快捷检索。 档案立卷装盒后分类存放,并对每个档案柜都进行编号,粘贴类别标签,将档案盒、盒内资料和档案柜进行对号入座,同步将档案信息录入微机,建立档案资料检索,使档案查阅和信息录入更为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