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为8.7万户困难群众 发放救助金5150万余元

06.02.2018  09:11

  春节期间,沈阳市将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市直福利单位救助对象按照每户600元标准、城乡低保边缘户按照每户360元标准进行救助。

  沈阳市民政局副局长陈连宽表示,目前已经安排救助资金5150万余元,预计全市救助困难群众8.7万户,各区、县(市)及有关单位在春节前一次性发放到位。在全市统一标准基础上,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可以加大地区救助力度。

  此外,受灾群众发放冬春生活补助,春节前也将发放到位,保障康平地区遭受旱灾的413人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共拨款4万元。针对群众出现的突发性和临时性困难需要急难救助的,沈阳市安排了专项临时救助资金,用于解决重病、意外事故、就学等群众急难问题。 今年,城乡低保户集中供暖的继续按每户60平方米标准给予救助,城市非集中供暖的低保家庭每户700元,城市非集中供暖的低保边缘家庭每户420元。在此基础上,低保家庭非集中供暖的由城市延伸到农村,2016-2017年冬季开始,农村非集中供暖低保家庭每户救助300元,农村非集中供暖低保边缘家庭每户救助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