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

20.06.2020  22:10

    6月19日上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民法典核心要义,切实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国家机关带头学用民法典,辽宁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此次活动,是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的重要专题,也是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培训会,也是落实省委宣传部、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教育厅、司法厅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活动通知的有力举措。厅(委)领导,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省招考办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

  报告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副校长杨松以《两会精神+民法典的时代意义与贡献》为题做了辅导授课,从民法典的时代意义、适应新时代需要的法治进步和贡献、好法的关键在于实施三个方面,总结归纳了民法典是新时代中国的权利宣言、以“人民至上”理念更好地回应了百姓美好生活的需要等7个方面重大贡献和亮点,对充分认识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有很大推动作用。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冯守权主持报告会。他强调,省教育厅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成员和厅委领导一定要带头尊崇民法典、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维护民法典、运用民法典,要把民法典学习教育纳入厅直机关干部“内强素质 外树形象”活动之中,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体系,坚持原原本本、逐编逐条学,真正吃透民法典精神、民法典原则、民法典规定,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理念、载体、方式方法,通过灵活多样的手段、喜闻乐见的语言、鲜活生动的事例,把宏大叙事和具象表达结合起来,使厅直机关党员干部和教育系统师生真正认识到民法典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使民法典深入人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根据上级指示要求把民法典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民法典法律知识、树立民法典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用法的习惯。

    (机关党委、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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