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

29.09.2016  17:1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部署,提升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做好第七个五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依法治教水平,省教育厅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七五”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重点内容。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十三五”时期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突出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突出全面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治教能力两个重点,针对青少年学生、校长、教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各自群体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方式,坚持分类指导,学用结合,普治并举。要注重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注重实效,不断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与支持体系,加快构建省、市、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新格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相继下发的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

  全省教育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意见》要求市、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健全教育普法的领导工作机制,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重视和加强与综治办、司法行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组织的联系沟通,共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部门、学校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安排好普法工作的有限资金,积极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建设,深入推进校长、教师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教育教学研究。要创新工作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

  (政策法规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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