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违法生产问题突出

20.06.2017  14:21
      环境保护部近日通报了6月15日~17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

6月15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363家企业(单位),发现257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90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1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7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46家。

6月16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发现211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其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54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3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4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22家。

6月17日,28个督查组共发现214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企业的79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3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6家,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33家。

6月9日~15日是环境保护部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第10周,也是第五轮次强化督查的第1周。据统计,上周(6月9日~15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3178家企业(单位),发现227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问题的750家,超标排放的两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16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57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306家。

从上周督查的情况来看,“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及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等问题最为突出。

一是部分地区“散乱污”排查、整治不彻底,个别企业屡禁不止。上周检查发现的“散乱污”问题企业中,属于地方排查“散乱污”企业清单外的有557家,占查出“散乱污”问题企业总数的74.3%。督查组在检查中新发现 “散乱污”企业集群9个,涉及相关企业200余家。发现已被查封的“散乱污”企业撕毁封条违法生产事件16起,其中山东省菏泽市11起、德州市两起,河北省邯郸市、沧州市及河南省焦作市各1起。其中菏泽市成武县的山东万丽时装有限公司一再撕毁封条,违法生产。

二是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上周发现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或设施不正常运行共373个,山东省淄博市、河北省唐山市相对较多,分别为59家和47家。其中唐山市古冶区世赫硅酸钠厂4条硅酸钠生产线正在生产,布袋除尘设施均闲置未运行;生产车间半开放式生产,粉尘无组织排放。淄博市博山区的山东山头聚泰昌陶瓷原料厂球磨机未配套粉尘治理设施,喂料口未配套粉尘收集设施,无组织排放严重。

三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现象较为突出。上周督查发现,306个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中,均为治理设施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主要集中在化工、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汽车制造及维修等行业。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督查组要紧密围绕强化督查工作重点,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各地要创新方式方法,抓住重点,破解难点,扎实推进,铁腕治污,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此外,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第6期督办通知,对5月26日~6月8日各督查组检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责成有关省市环境保护厅(局)对督办问题进行整改。第6期督办通知共督办1859个环境问题,其中北京市120个、天津市34个、河北省550个、山西省77个、山东省702个、河南省376个。督办的环境问题涉及“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708个,其他突出环境问题1151个。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相关城市要高度重视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充分运用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等综合手段,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完善“散乱污”企业清单,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的治理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到位,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环境保护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巡查督办力度,继续组织对督办问题查处情况和整改情况的核查,逐一对账销号,对应罚未罚及整改进展缓慢的地方予以通报,并适时启动约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