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农村环境不能盲目而为

12.01.2016  12:30

  群策群力而为的美丽乡村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提升了农民生活质量。但就现在的实际效果而言,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因为维护或电费问题,路灯安上一段时间就灭了;因为无力配备清洁人员,垃圾箱逐渐成为了摆设;因为入不敷出,投巨资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停转了……钱没少花,力没少出,最后却连村民的笑脸也没换来。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费力不讨好的现象,无非是盲目而为,缺乏长远考虑所致。一些项目是向上级争来了,也不管适不适用,反正争来再说;一些项目是帮扶单位援建的,那就更随意了,管不了你缺啥少啥,只能是我有啥给啥;也有一些项目是乡村干部拍脑门决定的,摆脱不了“造亮点”、求政绩的嫌疑。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村是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环境治理又是短板中的薄弱环节。脏乱差、欠账多、公共服务设置落后等,是大多数农村的现实写照。问题导向决定了这里的治理,必然是一项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既然是系统工程,就该系统考虑和安排,零打碎敲不行,单方突进不行,盲目行动更不行,必须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行动,从实际出发,因村施策,按照可行的计划书、路线图和时间表,进行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力争干一项成一项用一项。

  防止行动上的盲目性,就要整合各方面的投入,收拢五指,攥成拳头。从投入上看,有各级政府、有帮扶单位、有乡村自筹、有社会捐助、有通过市场运作的投入等。投资多元化,说明人们对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视。但都重视,却不能都说了算;都投入,却不能都决策,更不能各自为政,想干啥就干啥。而应由主管部门把分散的投入集中起来,整合起来,“按既定方针办”,科学谋划,突出重点。

  防止行动上的盲目性,就不能脱离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来谈环境治理,更不能因此加重农民负担。农村环境欠账,主要是“三大差别”的产物,不能全由农民自己“买单”。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有义务和责任加大投入,真心反哺“三农”,才能收获立竿见影的效果。

  防止行动上的盲目性,还应建立“回访”制度。项目建起来了,是否运转正常?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产生了新问题?……这样才能保证钱不白花,力不白出,项目不白干。

  如何整治农村环境,并非大学问,操作上也不难选择。还是那句老话:“民生工程听民声。”只要常下去看看、听听、唠唠,弄清农民兄弟所思所想所盼,集中民心民智民力,看着农民“眼色”行事,就会项项抓准,件件干正,样样出彩。□司成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