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化厅关于全面推进流动文化服务的通知

02.04.2015  15:14

各市(绥中、昌图)文广新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的“大力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的工作部署和201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大文化惠民力度,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工作任务,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覆盖,提高城乡基层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现就全面推进流动文化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坚持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整合全省各级公共文化建设成果和流动文化服务资源,充分发挥流动文化服务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满足广大基层群众的基本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政府为主导,以财政投入为保障,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自愿参与,共同提供满足群众基本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免费服务。

  (二)面向基层,按需提供。把基层作为服务重点,努力建设覆盖全社会特别是贫困和边远地区群众、特殊群体的流动文化服务网络;以群众基本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导向,开展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文化服务,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精确度。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文化工作基础等因素,合理规划流动文化服务路线和覆盖点;采取符合实际的方式开展活动,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四)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创新流动文化服务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统筹利用各种文化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建立长效机制,与常规性的固定服务、网络服务优势互补,成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流动图书馆。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组织流动图书馆,面向基层,开展送图书、送信息服务。

  (二)流动博物馆。全省各级公共博物馆组织流动博物馆,面向基层,开展送展览服务。

  (三)流动大舞台。全省各级文化馆、艺术院团组织流动大舞台,面向基层,开展送辅导、送演出服务。

  (四)流动传习所。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流动传习所,面向基层及校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活动。

   四、2015年省本级示范活动

  (一)省图书馆组织“百万图书万里行”活动。出动3台图书流动车,通过“定时、定点、巡回式”的服务,将文献资源、展览、讲座、农业科普资料等送到“乡村、社区、校园、企业、军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图书馆服务,真正实现全民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

  (二)省群众艺术馆组织开展“百官千站”基层文化素质提升工程和“群众文化万村培训工程”。在各市举办市、县文化馆站业务干部中级培训班8期、特色培训班8期;与大连、本溪联动,深入260个村镇开展培训活动。全年计划培训基层文化骨干2500余人,使受训人员真正成为基层文化繁荣的骨干和带头人,进而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

  (三)省博物馆组织《辽宁千年文脉》、《风起霓裳—中国古代服饰文化巡展》、《九九阳春—乙未新春羊文物联展》活动,于4月至11月走进学校、社区、乡镇、监狱等地,为观众解读传统文化精髓,增强文化自信。

  (四)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开展非遗“进社区、进校园”系列宣传展示活动,让群众零距离感受传统文化魅力,提高保护和继承传统文化遗产的意识。全年组织展示活动50场。

  (五)省文化资源建设服务中心开展“辽宁地方特色文化”惠基层活动,将地方特色文化视频资源和文化系统优秀演出剧目,通过辽宁文化共享电视频道、网络电视机顶盒、公共电子阅览室以及光盘等载体,送进“农村、社区、军营、学校、企业”,弘扬地方文化;调研农村实际需求,开展送科技、送文化下乡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全省各级文艺院团及部分民间艺术团队开展文艺演出进“乡村、校园、厂矿、军营、社区”活动,活跃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满足群众基本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全年组织流动演出5000场。

   五、考评与管理

  流动文化服务已经作为2015年省政府工作任务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各市要严格按照该指标的规定,认真完成流动文化服务各项主要任务。省文化厅将加强过程管理,通过审阅工作报告、实地抽查督导等方式对各市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工作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对完成工作目标并取得较明显成效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适当补贴。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流动文化服务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文化主管部门一定要站在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度,充分认识流动文化服务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流动文化服务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市文化主管部门要将全面推进流动文化服务摆上重要日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和活动方案,自上而下逐级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三)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各市文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功能优势,合理整合现有流动文化服务资源,紧密结合以往开展的“三下乡”、“四进社区”、“文化五进”等文化惠民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流动文化服务。

  (四)舆论导向,典型引领。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对全面推进流动文化服务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要注意树立和发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流动文化服务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各市文化主管部门及厅直属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于4月20日前报(电子版)至省文化厅。

  联系人:李野,联系电话:024—24873011.

  工作邮箱:[email protected]


                                  辽宁省文化厅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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