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广西2017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交流协作启动

24.03.2017  02:52

  近日,省文化厅印发2017年辽宁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对口交流协作实施方案,我省与广西2017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交流协作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文化部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2014-2016)行动计划要求,辽宁、广西两省(区)建立了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对口交流协作对子。两年来,我省不断加强与广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沈阳等14个市与广西14个市结成对子,派遣培训师资171人次,现场培训605人次,联合办理重大案件56件,两省(区)  充分发挥执法区域特点和优势,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协调发展的对口交流协作工作格局,推动两省(区)文化执法能力全面提升,获得文化部表扬和奖励。

  今年初,文化部下发关于开展2017-2020年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对深化交流协作工作做出了部署。为进一步推进辽宁、广西两省(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经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一道广泛调研磋商,决定坚持稳中推进的原则,抓精品,补短板,超先进,推动双方交流协作不断深入。2017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要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口交流协作工作作为文化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年度计划,抓好对口交流工作落实,确保高效率推进、高标准保障、高质量完成对口交流协作工作。二是深入工作调研。以“围绕执法、服务实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为原则,针对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方面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加强对口交流协作单位之间的协商和调研,确定具体对口交流协作项目,统筹考虑协作交流方式,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是积极开拓创新。要积极拓展交流协作领域,形成统一的联合协作、资源共享、互帮互助、信息通报的对口交流协作工作机制,突出抓好集中培训、以案施训、联合办案、案卷评查等工作,抓重大案件联办,打造“精品工程”,使对口交流协作工作不断深化。四是抓好服务保障。各市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积极争取财政经费支持,把对口交流协作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障各项交流协作工作的落实。全力做好广西方面的协调工作,为广西各市来辽宁参加执法培训等交流协作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五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对口交流协作工作中所涉及的经费要严格依法依规安排,取消一般性的考察调研,选派人员和实施项目要与文化部《行动计划》中的规定相匹配。六是及时总结评估。各市要建立对口交流协作工作台账,及时总结对口交流协作工作经验,年底两省(区)文化厅将对交流协作项目设置、推进实施、能力提升进行考核评估,并将结果列入本年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工作。(纪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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