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上车不让人罚200元记3分

11.07.2017  10:22

  一辆SUV车在斑马线上仍然与行人抢行。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金国建摄

  一辆轿车因在斑马线遇行人未停车礼让而被交警拦下。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金国建摄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金国建报道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但不减速反而抢行,这类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是沈阳公安交警“夏季攻势”重点整治的内容,斑马线、停止线,这“两条线”都是关系行人的生命线。

  许多驾驶人对这两条线特别容易忽视,认为减速就是礼让。沈阳交警表示,已经在全市21处机动车让行示范点位开展让行管理,对于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教育、处罚。

  6月17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通报称,近三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90%。

  面对近4000人的死亡数据,许多机动车驾驶人仍然认为在斑马上线遇到行人踩一脚刹车就可以了。

  昨日下午1时30分,皇姑区北陵大街与崇山路交叉口。南北绿灯亮时,从南向北行驶途经路口向崇山路右拐的一辆红色轿车速度很快,在距离行人3米左右才将速度降下来。3名行人见其速度快,不得不停下脚步,让红色轿车先过。这辆红色轿车被在此执勤的交警拦了下来。“我也没违法啊?我一直带着刹车呢!”

  这名刘姓驾驶人以为,在斑马线遇到行人时,做到减速就算是礼让,不必停车等行人先过。“我上午刚领完一张罚单,这又领一张。”

  十分钟后,同一地点,另一辆SUV车几乎“顶”着行人通过斑马线,也被交警拦下。这是一名正处实习期的驾驶人,接受交警的教育后,他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下回一定注意,停车让行人!”

  皇姑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孙奇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不主动避让行人者罚款200元记3分。

  交管部门表示,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教育、处罚,目的就是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树立“两礼让”的意识,即机动车路口礼让斑马线和机动车路段礼让斑马线。在百日疏堵治乱“夏季攻势”整治行动中,对全市21处机动车让行示范点位开展让行管理,加强巡逻、监控抓拍,让广大驾驶人熟知礼让规则,最大限度保障行人过街安全。

  21处示范让行点位置

  1.南京街/北一马路

  2.市府大路/北市家园门前

  3.市府大路/虎跃快客门前

  4.和平大街/辽源路(中山公园东门)

  5.南京街/南十二马路

  6.南五马路/城中花园开口

  7.滂江街/中兴超市

  8.东北大马路/铁道兵家园

  9.北顺城路/翠华巷

  10.青年大街/万科紫金苑

  11.市府大路/中医院门前

  12.沈空门前

  13.建设东路西塘盛宴门前

  14.保工南街100中学门前

  15.马壮街/建设大路

  16.七中门前

  17.北陵大街省政府西门南桥头

  18.北陵大街/巴山路

  19.泰山路/柴河街口

  20.北站路格林饭店门前21.青年北大街市人大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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