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21.07.2017  10:52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李希主持会议

  本报讯 记者刘立纲报道 7月19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传达《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全面推进巡视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巡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巡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巡视工作的指导方针、政治定位、巡视重点和责任任务,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的《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充分发挥好巡视的“利剑”作用,推动我省净化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条例》新要求,着力推动我省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被巡视党组织从“四个意识”上找差距,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要坚决落实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任务。加强统筹谋划,严格执行规划,科学调配力量,确保在十二届省委任期内完成对267个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巡视全覆盖任务。积极探索实现巡视全覆盖的有效途径,增强巡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巡视工作质量。三是要深入推进市县巡察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市县巡察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县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

  会议强调,抓好巡视工作,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是各级党委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省委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我省巡视工作的领导,带头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周密安排部署,及时向省委报告巡视工作情况。省委巡视办要强化对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着力抓好具体工作落实。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计划,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准确理解《条例》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条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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