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财政税收等六方面支持

03.06.2017  08:51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农业部昨天(1日)表示,将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等六方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与国家财力增长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政策落实与绩效评估机制,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农业部经管总站副站长赵铁桥坦言,要实现这一目标,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亟需引导扶持。

  赵铁桥:一方面,由于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行,经营主体收入下降;另一方面,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农助农能力不够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自身运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也还存在。

  为此,赵铁桥表示,将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保险、营销市场、人才培养引进等6个方面进行配套整合和适当延伸。

  赵铁桥: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增强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改善金融信贷服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

农业综合开发“三位一体”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业综合开发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载体,以推进农业产业化为抓手,以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一是通过产业化发展项目示范引领。2016年,中央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60亿元,支持6000多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业化发展项目建设,实施一批区域特色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设施项目。二是通过土地治理项目夯实基础。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项目试点,2016年,中央财政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财政厅
农业部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培育100万以上新型职业农民
  近日在太原举行的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推进会辽宁金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