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返沈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3号

02.02.2020  20:40

  当前,全市处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为保障广大市民和外地返沈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输入、扩散、输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沈阳市进一步加强外地返沈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动配合航空、铁路、公路客运等交通运输单位和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检疫站的服务管理,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二、如实记录好本人和随行老人、未成年人等的相关信息,包括抵达沈阳的时间、车次(或车牌、航班号)、座位号,以及近期每日的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情况。

  三、返回沈阳后,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委员会(村委会)报告;返回工作岗位前,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主要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当日体温等。身边有外地返沈人员的,要相互提醒、主动报告,并及时告知与自己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四、回到住所和单位后,立即开展一次大扫除,对居住环境和工作环境进行消毒清洁,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和室内空气流通。

  五、凡是外省返沈人员,自到达沈阳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期间不要与外人接触,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接触,14天后如无症状可解除隔离。如必须外出,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六、如有政府、社区工作人员、医务人员通过访视、电话等多种方式询问健康情况或采取医学观察等措施,要给予理解和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信息。

  七、如出现干咳、头痛、发热、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并立即佩戴口罩就近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八、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饮水,加强营养,合理适度锻炼身体,保证充足和规律的睡眠,保持身心愉快。打喷嚏或咳嗽时使用纸巾或袖子遮掩口鼻,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

  九、主动学习防控知识,增强对虚假和错误信息的辨识能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抢购、不囤货,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外地返沈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隔离观察、追踪排查等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外地返沈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加强联防联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