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法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
16.05.2017 15:36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随着新宾县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旅游纠纷也呈现上升趋势,县旅游局和人民法院受理的旅游投诉、旅游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多,这些纠纷的出现不仅影响到该县旅游业的整体形象,同时也会带来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既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延伸司法服务的体现,也是人民法院主动履职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
旅游巡回法庭的设立将针对游客在景区内的旅游服务合同、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赔偿等纠纷,建立“电话接访、诉前联调、巡回审判”等一站式便民服务机制,通过 “定期、定点、定人” 的方式(在重大节假日定期、在主要景区定点、确定专门法官),根据游客电话诉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当场立案、当场审理、当场调解、当场执行,力求及时、高效化解矛盾。在法庭内为旅游纠纷类案件开设“绿色通道”,积极运用小额诉讼等程序规定,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同时,旅游巡回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坚持“能调则调、以调助判、方法多样、自愿为本”的原则和理念,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多元调解疏导化解纠纷,在旅游纠纷处理方面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为主,审判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把好法律关。对旅游部门已经协调好的纠纷,与旅游巡回法庭进行“诉调对接”,以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书的形式固定下来,保证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强制执行力。对于旅游部门无法调解解决的旅游纠纷、重大损害赔偿纠纷,则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旅游巡回法庭的成立,为化解旅游服务纠纷开辟了一条便捷的司法通道,为景区建立和完善经营管理制度,为维护该县旅游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16.05.2017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