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筑不装节水器具不予验收

08.05.2015  12:45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主任记者刘桐)  今后,沈阳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公用和民用建筑必须使用节水型器具,对使用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不允许竣工验收,供水部门不予供水。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建委获悉,5月10日至16日,是第24个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建设海绵城市,促进生态文明”。沈阳市是全国北方地区四十个严重缺水的城市之一,去年,沈阳市节水量达到900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节水器具普及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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