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鞍山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获市政府批复发布

24.02.2016  17:20
    日前,重新编制的《鞍山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得到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复,准予执行,原《城区暴雨强度公式》同时废止。
    鞍山市原有城区暴雨强度公式编制于上世纪80年代,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气候和水文特征发生变化,原公式已不能反映近年来暴雨强度的客观规律。为此,鞍山市气象局与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了多次沟通,积极推动鞍山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工作,促成了鞍山市住建委与沈阳区域气候中心就鞍山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修订工作的合作。新编《鞍山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适用范围为鞍山市城区,是我市城市排水系统设计、建设的重要依据。(作者:陈星 责任编辑:中国气象报驻辽宁记者站 蔡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