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未成人观护体系 指引未成人生活方向”——记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袁欣事迹

30.11.2015  11:51

  

    袁欣同志现任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副科长、检察员,曾获得辽宁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大连市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大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被评为区五一劳动奖章、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在大连市检察机关知识竞赛中获团体一等奖。2015年度,她继续以较高的专业技能、不断创新的精神,在岗位上切实履行着检察职能。

    一、 科学履职,展现较高业务技能

    袁欣同志在主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工作中,一直将依法办案作为工作重心,不仅坚持一线办案,而且将公平正义作为每一个案价值追求。

  (一)公正执法,有力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截止10月底,2015年度,袁欣同志共办理批捕、起诉刑事案件33件50人,出庭指控犯罪22人,追诉漏犯4人,提出抗诉1人。在审查刘某等四人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时,经调取涉案人银行账户,核查毒资走向,敏锐发现“闻某某”即应为毒品上线“文文”,闻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遂依法将其追诉到案,有力的打击了犯罪。

  (二)双向保护,贯彻未成年人特殊政策。

    袁欣同志在主办及复核未成年人案件时,一直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坚持少捕、慎诉未成年人,并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截至10月末,科室为3名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对2名未成年人进行了考察帮教;促成刑事和解1件3人;安排1名未成年人进行了亲情会见;向3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释法说理,体现司法保护和人文关怀。

  (三)厚积薄发,荣获辽宁省未检业务标兵称号。

    无论是骗取贷款罪等复杂案件,还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等新型案件,袁欣同志均主动办理,同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她连续两年撰写的《专门保护展特色合力帮教促回归》、《破难题、夯基础、突亮点、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均被辽宁省检察院作为经验材料在全省推广,每年均有多篇信息宣传材料为《大连日报》等媒体采用。正是长期的不懈努力,在2015年度辽宁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比赛中,袁欣同志荣获个人第三名,被评为辽宁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检业务标兵。

    二、 开拓创新,探索未检工作特色

    作为检察工作的新兴领域,未检工作除承担传统的批捕、起诉职能外,还兼具犯罪预防、监督帮教等职能。为此,袁欣同志在主持工作期间,从机制建设方面夯实基础,在工作创新方面显特色。

    (一)推动构建全省首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

    2015年9月27日,全省首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于西岗区365市民大楼构建。作为科室重点工作,袁欣同志为此多次到公安局、民政局、日新街道、大连造船厂等单位调研,又在主管检察长带领下,到上海等先进地区学习。经多次向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汇报,该项工作最终被大连市检察院确定为工作试点,被区委列为全区性工作推动。为此,她起草了《西岗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工作方案》等多份文件,与确定为观护基地和观护站的区365市民大楼和外服中心相关人员多次协调,做了大量工作。该观护体系的构建,为今后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全市检察系统第一个双微平台在微时代领航阳光少年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遏制和减少辖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袁欣同志搭建了全市检察系统一个双微平台,暨“西岗未检”官方微信、微博。2015年度,结合区“工作创新年”的部署安排,加强了平台建设,在信息的形式上增加生动性;在信息的原创性上凸显特色。截至目前,微信平台共发布信息37期111条,粉丝205人;微博平台共发布信息185条,被《检察日报》、《辽宁日报》、正义网等新闻媒体广泛报导,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