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爱森国际旅行社无营业资质

19.04.2016  11:38

  新闻到底: 《交5600元报团游旅行泡汤钱也没退

  新闻闪回:报团游日本,两次无故延期,不退钱也不返还护照还玩起了失踪,最后到出入境部门一查:旅行社压根没给办手续。

  这是沈阳市民全先生在辽宁爱森国际旅行社的遭遇,他投诉到沈阳市旅游局才知道,该旅行社工作人员李某已被多人投诉。

  沈阳市旅游局工作人员昨日下午表示,目前已发函给其他部门,将对爱森国际旅行社进行联合调查。

  该旅行社负责人李某曾因冒名组织旅游团遭行政处罚,今年2月在工商部门注册爱森国际旅行社,但并未获得旅游业务许可证,没有营业资质,更无组织出国游资质。

  李某组织出国游会向游客提出收取押金,游客回国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给退还,李某也为此遭到投诉。有游客索要押金不成报警,民警介入后李某才给游客退还押金。

  “爱森旅行社”证照不全

  昨日下午2时许,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郭所长表示,已经接到市民全先生的投诉,目前正在调查“辽宁爱森国际旅行社”。

  郭所长表示,旅行社正常营业应具备“一照一证”,目前李某的“爱森国际旅行社”并不具备营业资质。

  接到游客的投诉后,沈阳市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多次给李某打电话,但每次都无人接听,郭所长表示,上午打通了李某的电话。

  “作为主管部门,要求他来旅游局一趟配合我们调查,他说下午再通话确定一下第二天几点过来,可到现在也没有消息。”她说。

  曾冒名组织旅游被查处

  李某以虚假信息经营旅游项目已多年,曾冒名其他旅行社遭到举报、调查和行政处罚。2015年,公安、工商和旅游三部门联合执法,对李某进行了查处。

  当时李某打着“北国旅行社”的幌子经营旅游项目,因无照经营被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对其进行罚款。

  今年沈阳市旅游局又接到游客反映,李某打着“四方蓝天旅行社”的牌子经营旅游项目,而李某和该旅行社没有任何关系。

  辽沈晚报记者了解到,“爱森国际旅行社”办公地点在西塔,外墙悬挂的招牌字样多次变化,从“北国”到“四方蓝天”,现在变成了“爱森国际”。

  “爱森”无出境游资质

  爱森国际旅行社有无组织出境游的资质?郭所长表示,“国内旅游项目成立两年以上,通过国家旅游局批准,才能经营出国旅游项目。”

  李某办理的营业执照显示注册时间为今年2月18日,至今才2个月时间,显然不可能具备组织出境游的资质。

  郭所长表示,“我们要求旅行社不可以收现金押金,而且正规的旅行社押金也不以现金的方式收取,都是银行三方担保,游客的钱给银行,三方签个协议,旅客回国之后银行解冻。”

  她表示,市民全先生遭遇的已不是旅游服务质量的问题而是欺诈,李某无证经营,作为旅游主管部门将联合公安等部门调查处理,目前已经发函给相关单位。

  李某已经办了工商执照,为啥不办旅游经营许可证?郭所长表示,“到旅游局来备案,旅行社要有办公场所和员工,包括领队和导游等等。去年查处李某冒名其他旅行社时,他雇了两个女孩,现在基本是他一个人在做,实际上也没法办理经营许可证。”

   提醒:交团费和押金慎重

  游客如何避免旅行社侵权?郭所长介绍,游客在交团费和押金的时候要慎重。“有的游客不查验旅行社资质,还有的游客把钱交给上门的陌生人,甚至有游客在马路上就把钱交给别人,这些情况下被骗很难为自己维权。”

  郭所长提醒,游客首先要查验旅行社资质,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以及证照的有效期。

  还要注意,必须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旅行社条例规定,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游客尽量不交现金,转账付款也要转到旅行社账户上,尽量不要转到个人账户,更要避免将现金直接交到个人手中。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李毅胡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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