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擅增自费项目不好使

29.09.2015  10:52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杨晓明)享受美景的同时一定要警惕旅游陷阱。记者根据本报投诉热线、旅游局质监所发布的提醒以及旅游专家总结旅游陷阱,结合投诉热点,总结出“避陷秘籍”。

1.合同中写明景点停留时间

消费者一定要将每一天游览的行程安排、景点停留的时间详细与旅行社沟通后明确写在旅游合同中,如此方可维护自身的权益。

2.贪便宜团很容易遭遇囧途

首先,不要以价格高低作为选择旅行社的首要条件。如果只顾价格低、不顾服务质量很容易遭遇不愉快的旅途。

3.可拒绝旅行社擅增自费项目

参团前,与旅行社书面旅游合同相当重要,行程中的具体安排要仔细敲定,行程安排和旅游价格要明确,对于旅行社变相提价、擅自增加的自费娱乐项目消费者有权拒绝。

4.出境游购珠宝首饰要慎重

出境游购买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要慎重,一定要冷静比价格、看型号,购物后要核查单据,索要发票,发票内容应写清所购物品的详细情况,提货时还要防止掉包。购买物品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通过旅行社办理退赔事宜。

5.餐饮质量差可要求退餐费

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不仅要明确写清就餐的次数、用餐标准,还要相互约定,在餐饮质量不好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当即终止旅行社或导游的餐饮安排,要求退还餐费,自行解决就餐。

6.星级酒店和星级房大不同

合同要写清楚普通房、标准房还是星级房,星级房是几星级,有否挂牌;星级房和星级酒店可不一样。不同地域的宾馆价格差异不仅较大,旅游的方便性也有较大差距。

7.拼团游记组团社联络方式

游客在出发前一定要向报名的旅行社问明情况,打听清楚拼团合作对象及组团社、接待社的联络方式,避免自己在拼团途中被甩,却又找不到投诉对象。

8.消费者有权看导游资格证

导游一定要持证上岗,消费者有权看其证件。遇到导游服务质量有问题,如果是当地的导游,可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是随团导游,可向旅行社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9.旅行社口头承诺写进合同

有的旅行社口头承诺非常好,但实际上,却经常擅改合同,无法兑现承诺。 把旅行社的口头承诺写进旅游合同,具体时间、路线、价格、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标准及口头承诺的内容用书面形式予以确定。

10.在线游下单合同关系成立

选择在线旅游产品正成为很多人出游的首选。在下单后,消费者是否已经支付相应的款项,都不影响双方合同关系的成立。商家因自身原因单方面取消订单的,应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进行赔偿;若商家涉及虚假宣传或故意欺诈消费者,商家则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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