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30.03.2015  11:13

3月27日,辽阳市召开了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市委书记王正谱作重要讲话。市长裴伟东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之峰作五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总结,部署了今后工作,宣读了表彰决定。

王正谱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统一思想认识,牢牢把握做好民族工作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努力开创全市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王正谱强调,要稳步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 第一,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依法管理少数民族事务。要切实增强民族政策意识,自觉执行民族政策,做到讲政治原则、讲政策策略、讲法制规范,要用好用足民族政策,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保障少数民族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二, 加速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交通、水利、城建、生态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民族地区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结合民族特色,推进小城镇建设。做好民族教育工作,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增强少数民族就业能力。发挥民族地区特殊优势,扶持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全面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在安排扶贫项目和资金时,对民族地区要予以重点倾斜。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保障少数民族扶贫对象学有所上、业有所就、病有所医、房有所居。 第三, 积极做好少数民族文化挖掘保护传承工作。要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重点抢救和保护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族音乐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馆和少数民族乡文化站、民族村文化室、农家书屋等工程建设。 第四,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倍加珍惜团结、自觉维护团结、不断加强团结。全面推进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宗教场所,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参与范围。特别是要做好民族工作进学校工作,让学生从小就成为民族文化的承载者、传播者,成为民族团结的维护者、推进者。把创建活动与发展经济社会事业结合起来,与解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每年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几件实事,使创建活动成为民心工程。 第五, 努力做好民族稳定工作。要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特需品的生产和供应,保障其在传统节日、饮食、丧葬等方面的合理需求。要加强城市民族工作,逐步推进并实现民族工作社会化,把着力点放在社区。要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要继续加强对口援疆和智力援藏工作,加强涉疆、涉藏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务工服务管理。要统筹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确保重点宗教场所的稳定。要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

王正谱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完善民委委员制,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强化地区间和部门间的民族工作协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从全局高度做好民族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搞好综合协调,抓好督促检查,当好党和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要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建设高素质的民族干部队伍。要把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纳入市委党校干部培训计划。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挂职锻炼和多岗位锻炼,把基层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做好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逐步推出一批拔尖人才。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制度。要支持民族部门工作。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建设,健全机构,充实力量,赋予职权。在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民族地区实际,征求和听取民族工作部门的意见。要完善民族工作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裴伟东在总结讲话中强调, 一要 把握会议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认真学习传达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正确分析和准确把握民族工作的重大问题,尤其要把握好会议精神的创新点、政策的着力点和工作的出发点,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要 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三要 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开创良好局面。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着眼民族工作长远发展大计,凝心聚力,各司其责,主动担当,常抓不懈,共同创造各民族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市委、市政府督察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统战部长、民宗局长、市人大、政协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市民委兼职委员单位负责人,5个少数民族联谊会会长,民族乡党委书记、乡长,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代表共14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