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将纳入安全监管

23.05.2018  02:53

  辽宁将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完善行人过街安全设施建设;将加强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管理,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城市无人机、餐饮场所等将纳入安全监管。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辽宁将建成3个以上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到2035年,全省14个市全面建成以中心城区为基础,带动周边、辐射县乡、惠及民生,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型城市。

  加快推进城区铁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加快消除人员密集区域铁路平交道口。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路网和交通组织,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行人过街安全设施。

  《意见》提出,辽宁将完善民航、铁路、电力等监管体制,理顺城市无人机、新型燃料、餐饮场所、未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的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意见》提出,辽宁将完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发展改革、安全生产监管、国资、国土资源、工商、税务、银行、保险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沈报融媒记者唐心萌实习生宁玥

  编辑: zfw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