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前我省市场主体可以年报 方式与去年一致

14.01.2016  11:33

  今年是我省各类市场主体年报的第二个年头。记者1月13日从辽宁省工商局获悉,2015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今年6月30日之前报送2015年度报告,逾期不报送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按照规定,所有2015年12月31日之前在我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未注销亦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报送2015年度报告。

  今年年报的方式与去年基本一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lngs.gov.cn),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同时,未进行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联络员报送,已进行联络员备案的还可以通过手机验证方式进行登录报送。个体工商户如果选择不公示年报信息,可以向登记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因不报送年报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满3年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