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供热办称多交的采暖费从26日开始退

11.11.2015  09:33

  11月9日,本市价格主管部门公布主城区供暖价格,每平方米降2元,对已按原标准缴费的用户,供暖企业应退还多收费用。当天有读者反映,自己要求退费却遭到拒绝。记者走访多家供暖单位获悉,此前多收的供暖费肯定给退,但需要等一段时间。昨日,市供热办发布消息,退费工作11月26日开始。

   物价部门 采暖费下调,多交钱可退

  自2015-2016年采暖期开始,主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居民住宅供暖价格由现行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28元调整为26元;非居民住宅供暖价格由现行的每平方米33元调整为31元。

  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的供暖价格以及企事业单位、各类学校职工和学生宿舍的供暖价格按居民住宅供暖价格执行。国家、省、市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各供暖企业按相关文件执行。 2015-2016年采暖缴费期延长至2015年11月25日。

  主城区供暖价格下调后,针对已经缴纳供暖费的用户,物价部门给出两种退费方案:自愿退款的可以退款,不退款的可以转到明年的取暖费中。

   联合收费处 没接到通知,暂时退不了

  董大爷家住甘井子区金三角附近,今年10月初,他按28元/平方米的价格,在位于金家街的联合收费处缴纳了采暖费。昨日上午,董大爷到联合收费处交水电费,“听说之前多交的取暖费可以退,我就想把之前多交的退回来,然后用来交水电费。但收费员说没接到通知,退不了,让我和供热单位联系。

  董大爷随后联系了供热单位,“对方也说暂时退不了,还建议我不退,让我冲抵明年的取暖费。 ”对于这种说法,董大爷有些不满,“我就是要退费,凭什么我的钱要押给你用一年?换个角度想,假如我没及时交取暖费,延误了几天,供热单位是不是得停止供暖?同样道理,现在政府已经有了规定,说可以退费,你就得退给我。

  记者了解到,昨日像董大爷这样退费遭拒的市民并不在少数。昨日早上,姜先生获悉可以退费后,立即赶到当初交费的联合收费处要求退费,“收费员说还没接到通知,暂时退不了。

    供热单位 各收费点现在忙得不行

  多交的采暖费为啥暂时无法退费?昨日,记者就此与市内多家供热单位取得联系,得到的答复均为:“退肯定给退,但目前无法办理,需要等一段时间。 ”市内一家供热单位的负责人表示,采暖缴费期延长,近一段时间前来交费的用户较多,退费需要避开这个高峰时段才可以,“各收费点现在忙得不行,人手根本不够用,没有办法顾及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