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评论:让宪法从文本走向信仰

04.12.2014  01:38

  (一)

  今天,是全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这是一个纪念日,也是一个宣传日,还是一个见证日。它见证宪法从文本走向实践,走向信仰,最终将宪法精神镌刻在每个人内心深处。

  我们所纪念的宪法,是于1982年实施的第四部宪法。正是这部宪法确定了改革开放原则,确立了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蓝图。纪念这部宪法,不仅是纪念一部法律文件的诞生,也是纪念一个国家从宪法秩序中获得新生。

  32年过去了,每一个中国人对于宪法的信仰建立起来了吗?回顾我们的生活,宪法在有些时候仍然是一个遥远模糊的名词,是政治课本上抽象的概念,是书斋里颇受冷落的学问。我们还没有完全养成用宪法保护私权、驯服公权的习惯,而宪法权威的实现又必须要求它从纸面走入现实、走入千家万户,让人们熟悉它。

  宪法是有生命的,要让它“动”起来。蔡定剑,弃官从学的宪法学者,已经去世4年。生前,他坚信宪法知识应该被每一个人知道,他写了很多书与文章,他执拗地坚持“宪法就是拿来用的”。每年的12月4日,他会亲自带着学生进行反歧视宣传。

  宪法是拿来保障公民权利的,而不是相反。肖扬,最高人民法院前院长,退休6年。他想让更多的中国人知道,宪法主要是保障公民权利和规范国家权力,两者之间,前者是根本。他曾专门选择在12月4日这一天发表文章——《论宪法精神》。

  宪法为公民所立,从根本上帮助这个国家和她的人民。王人博,讲授宪法课的大学老师,从教31年。学生、保安、洗脚妹、农民工,许多人听他讲过“什么是宪法”,“宪者为大,咱们中国人起名要是宪字,就说明他在兄弟里肯定是老大”。12月4日对他来说倒没有太多特别之处,几十年来,他始终在讲宪法这门课。

  大体而言,“宪法日”就是把这些长者和前辈个人的零星努力,汇集成强大的国家意志和集体行为,引导整个社会去接触、感悟和信仰宪法。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