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5月1日-9月1日禁止所有作业类型捕捞活动

21.04.2018  07:23

2018年大连市伏季休渔时间确定

5月1日至9月1日,除钓具外禁止所有作业类型捕捞活动

  记者4月20日从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日前,该局制定了《2018年大连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本市海域伏季休渔时间。按照方案规定,今年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除钓具外禁止所有作业类型捕捞活动,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

  捕捞辅助船与捕捞渔船同步休渔

  记者从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本市今年将继续实行时间最长的休渔期。按照《2018年大连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辽宁省海域休渔时间从2018年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全市定置网具作业一律同步参加伏季休渔。伏季休渔期间允许捕捞的特殊经济品种及开捕时间以农业部批准的时间为准。在承包的增养殖区内采捕自繁自养贝类的渔船,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报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规模较大(10艘渔船及以上)采捕作业必须报省厅审批,所有伏季休渔期间确需作业的养殖渔船有关信息全部由审批部门向社会公示,严禁在公共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资源。

  本市实行扣减补贴+黑名单制度

  为切实保护海洋生物资源,本市渔政执法部门将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仍将执行史上最为严格的休渔管理制度。各地所有应休渔渔船必须于2018年5月1日12时前回港,未经批准不回船籍港休渔的扣发当年燃油补贴。加大对渔港、自然停泊点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装卸、交易渔获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渔政专项执法行动和跨县(区)交叉执法,严禁为违法违规渔船供油、加冰或收购、运输非法渔获物行为。提高水产品市场、沿街摊点、餐馆饭店巡查频次,严禁鱼粉厂、海产品干制场收购和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切断非法捕捞水产品上市渠道。严格执行“海查陆处”和移交监管制度。对查获的违规渔船一律依法依规处罚,作出渔业行政处罚的同时,按照相关政策扣减燃油补贴。

  本市对违法违规渔船将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因伏休违法违规被查处2次及以上的、暴力抗拒执法检查、伏休期间发生越界事件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全省予以通报,3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取消3年内涉外入渔申请资格,扣除当年度全部燃油补贴。严厉打击捕捞辅助船为非法作业渔船提供收购、运输、补给等服务,对销售、收购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渔获物货值和违法所得等额罚款。

  市民发现违规渔船可随时举报,举报电话:0411-39028919。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肖崟崟

丹东:今年伏季休渔期5月1日至9月1日
  4月24日上午从“中国渔政亮剑2018”行动暨辽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