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十三五”时期大力支持民族和边境地区发展

12.04.2016  11:48
        近日,《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经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出台实施。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大力支持民族和边境地区发展。强调深入贯彻落实扶持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发展的政策,创造更多的条件,统筹推动民族和边境地区加快发展。

  《规划纲要》指出,要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提高生产生活保障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支持设施农业及特色资源加工业发展,扶持民族产业发展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探索推进特色产业“互联网+”工程,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经济。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族手工艺、传统医药等传统文化保护,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扶持锡伯族等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加大少数民族聚居区文化发展的扶持力度。

  要提高边境地区开发开放水平。积极推进丹东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支持设立跨境旅游合作区,在口岸通关、跨国通道、跨境物流、互市贸易、出境加工等方面取得突破。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大力加强与东北东部地区的合作发展,加快东北东部经济带建设。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计划,提高边境地区发展水平和边民生活水平。做好边防、海防工作,确保边境地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