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时起休渔 大连市实施“史上最严令”

29.04.2021  07:00

5月1日12时起休渔实施“史上最严令

休渔时间至9月1日12时直升机、无人机首次加入执法行动

  “史上最严不是空话!‘严’不是针对守法渔民,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者,也是对各级渔业管理和执法工作人员的严格要求……”记者从4月28日召开的“中国渔政亮剑2021”大连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暨伏季休渔启动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伏季休渔将坚持“最严格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按照“以港管船、以船管人、以人定责”原则,突出问题导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反伏季休渔制度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伏季休渔秩序。另,今年我市伏季休渔管理执法首次开展空中执法行动,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支队的直升机、无人机将加入今年休渔期执法行动中,探索形成海、陆、空联动,多行业联合执法的伏季休渔执法新格局。

  为了更好地养护渔业资源,严格实行伏季休渔、严控渔船捕捞强度、加强渔船管控十分必要。当前,我市渔业渔政执法工作形势总体稳定,但存在部分渔船主受经济利益诱惑违规出海作业等问题,严重扰乱了全市伏季休渔等渔业资源保护、渔船管控工作大局。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上渔船管控工作,今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启动了渔船起底式排查及实施渔船智能监管工作,通过掌握全市渔船基本情况以实现每艘渔船能够接受智能监管。同时,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海洋渔业船舶管控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行为的通告》,被称为大连渔船管控“最严十四条”。

  今年我市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休渔范围及休渔作业类型为:大连市沿海各海域,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伏季休渔期间,确需出海作业渔船(如确权海域养殖生产作业渔船、开展科研考察活动等渔船)实行年度审批,建立台账、备案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我市所有应休渔渔船5月1日12时前必须返回船籍港停靠,5月1日12时后不得擅自转港。

  我市将严管渔港区域休渔渔船加油、加水、加冰及向渔船运送网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运输非法渔获物车辆,打击渔船违法作业源头。压实渔船停泊港港主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违反伏季休渔管理规定的渔船,依法从重处罚。对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的渔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依法移送公安、海警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含套牌渔船),依法没收、拆解,对船舶所有人处以船价2倍罚款,并依法吊销船长职务证书。重点打击带头违规、集团性、规模性非法捕捞行为。重点查处涉渔“三无”船舶、“禁用渔具”、非法越界捕捞及为非法作业渔船提供服务的捕捞辅助船的违法行为。

  今年是我市各级渔业执法机构改革后运行的第一年,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究”,畅通举报通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伏季休渔执法工作可以概括为“一条主线、两翼封控、三维一体、四种方式、五家联合”,即“”字当头,坚持“最严格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黄渤两海派出三支海上执法力量,全时段(恶劣海况除外)实施海上封控,对在海上发现的渔船要登临进行执法检查;探索海、陆、空立体执法新模式;采取“突击执法、异地执法、交叉执法、明查暗访”方式深入渔港、自然港湾和渔村等船停泊点进行执法检查;渔业、海警、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五部门通过相互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大连市伏季休渔市级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为:39028798。


(责任编辑:王海涛) 作者:智曼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