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出问题 管理者签发者将被终身追责

24.07.2015  04:12

  记者7月23日获悉,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按要求,各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由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签订《〈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违法违纪者将受到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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