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加大春节期间执法力度,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5.02.2015  13:57

2015年春节期间,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市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实际,统筹安排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加大了监督执法力度,有效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共出动监管人员1049人次,车辆352台次,检查各类食品、药品企业5721家,实现春节期间全地区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周密部署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节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地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出安排,着重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强化措施、监督抽检、综合协调和信息上报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突出了责任落实。节日期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都落实了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市场巡查人员和应急队伍,做到巡查人员、监管区域和监管责任“三落实”,每天安排监管人员巡查节日食品药品市场,及时了解食品药品市场动态,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节日期间监督执法。 在春节期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加大了监督执法力度,在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了乳制品等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原材料来源、生产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在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检查了人流、物流量大的大中型超市和酒类等专营店,对一家酒类流通企业所经营的无法现场提供票据的进口酒给予了查扣;在餐饮服务环节,着重督促餐饮单位把好食材采购关,强化食品存储、加工等环节的管理,重点对承办“年夜饭”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对承办年夜饭超过10桌的餐饮单位事前进行报备,确保了节日期间百姓饮食健康安全,共检查了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企业5659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7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户,查处违法案件1件,查扣问题食品15公斤。同时对部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巡查检查,重点对所经营品种的购进票据、购进渠道及处方药的销售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62家药品零售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户,有效防范了趁节日之机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坑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做好应急值守。 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制度,人员24小时在岗,建立起节日期间应急工作预案和应急队伍,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更加充分。同时实行了全地区监管动态信息“日报告”制度,有效保证了节日期间监督执法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