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聚餐尽量勿食“新奇”、“野味”
食药监总局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提示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主任记者 刘桐)春节聚餐要到“笑脸”饭店,尽量勿食“新奇”、“野味”等。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春节期间饭菜不要多做后反复加热食用,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全国各地要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春节饮食安全记住5个“不要”
1.购买保健品馈赠亲友,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不要购买虚假宣传的不合格产品。
2.剩菜饭冰箱冷藏也不要超过24小时。
3.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4.春节购买年货不要忘记索要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目前,沈阳的餐饮单位全部通过使用“笑脸”分别代表就餐安全性。“笑得越大”安全等级越高。
5.发现饮食带来了身体不适,不要耽误就诊时间。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请及时留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关于食品安全提示的信息。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餐饮单位不可超量接待年夜饭
同时,食药监还对餐饮等食品单位进行规范。严格把住原辅料进货关,通过眼观、鼻闻、手摸等感官手段和原辅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检验检测等措施,保证原辅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
春节期间食品生产、供应和消费量较大,可能出现设备、工具、容器使用不足的情况,特别是餐饮单位更容易出现餐饮具、炊具、用具不足问题。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满足实际需要,并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消毒措施,严禁因临时增加供应而改变应有的生产加工和服务过程中的维护和消毒工作流程。
餐饮服务者要特别注意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的卫生控制,严格清洁消毒,严禁加工制作来自非正规渠道的野蘑菇等食物,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年夜饭供应量大,供应时间集中,接待大型聚餐或集中供应年夜饭的单位应量力而行,绝不可超负荷供应,供应的食品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