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朝阳市一审宣判一重大贩毒案(图)

18.12.2014  16:30

  覃某、赵某、张某等7人组织了一个贩毒团伙,覃某、宋某分别在广西柳州老家及北京购进冰毒,然后运到朝阳贩卖。案发后,贩毒团伙7人被抓。

  昨日上午,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重大贩毒案,其中被告人覃某贩卖、运输冰毒1650克,被告人赵某单独或伙同他人贩卖冰毒1685克,两人因此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同案的张某等其余被告人因贩卖毒品分别获刑十五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五万元到一万元不等。

   将冰毒运到朝阳再转卖

  广西人覃某与朝阳市人赵某结识后,覃某通过赵某大肆进行贩毒活动。2013年,赵某与覃某相识后,赵某在覃某处购买冰毒,再伙同张某贩卖。2013年9月,赵某与覃某联系好,覃某将冰毒放进赵某摩托车后备箱内;2013年10月12日,覃某将1000克冰毒从北京八王坟客运站邮寄给朝阳的赵某。赵某从覃某处购得冰毒后,加价卖与他人。2013年10月14日,赵某向被告人白某贩卖冰毒33.10克。2013年10月14日,赵某出资让被告人宋某去北京购买冰毒。宋某从北京购买冰毒回朝阳后,因联系不上赵某,便将冰毒贩卖。被告人张某将冰毒贩卖给被告人常某、马某等人,又在被告人白某处购买冰毒。被告人马某将从张某处购买的冰毒贩卖。

  警方经过侦查掌握线索,7名被告人于同年11月21日被逮捕。

   首犯被判处死刑

  公诉机关朝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赵某贩卖冰毒1685克,被告人覃某贩卖冰毒1650克,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被告人宋某贩卖冰毒35克,被告人白某贩卖冰毒33.10克,被告人常某贩卖冰毒10余克,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被告人马某贩卖毒品0.3克,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赵某、覃某等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覃某贩卖、运输冰毒1650克;被告人赵某单独或伙同他人贩卖冰毒1685克;被告人张某贩卖冰毒90.99克;被告人宋某贩卖、运输冰毒35克;被告人白某贩卖冰毒33.10克;被告人常某贩卖冰毒10余克;被告人马某贩卖冰毒6克。

  昨日上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内对7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判决,7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本案首犯覃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赵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上述两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宋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白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常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马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在案扣押的冰毒1248.51克依法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