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21.10.2015  09:12



一是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因地制宜优化水源布局,着力推进区域集中供水,加强饮用水源管理与保护,组织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尽快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建立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公布制度,并按相关要求逐步审定公布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

三是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以供水人口多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支持建设的水源为重点,逐步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四是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一要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二要做好水利工程水量调度,合理调度枯水期水量或水位,保障供水水源水量和水质安全;三要分期分批调查评估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对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养殖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和风险防范,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水源安全;四要提升水质监测及检测能力,按照统一部署,提升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满足饮水工程的常规水质检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