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普兰店市非公企妇女组织彰显活力

20.10.2015  16:59


        目前,全市共有965个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妇女组织157个,创建大连市级示范妇女之家1个,给予项目化运作资金4万元。全年深入企业指导工作30余次,发放男女平等、妇女维权宣传资料1000余份,各级非公企开展“健康知识进企业”、“企业女职工进妇女之家”等会议和活动共计210余次。

      一、创新举措,灵活组建

  按照“先建立、后完善、再提高”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延伸妇女工作领域,积极为妇女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创造条件。一是“独立建”,对于新建中小型私营企业且女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符合“两稳定一合适”条件的,即符合企业经营状况比较稳定、妇女队伍比较稳定、有合适的妇女干部人选的企业,建立独立的妇女组织;二是“联合建”,对于不具备建立独立妇女组织的,则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组建联合的妇女组织;三是“依托建”,对于外资企业则依托女职工委员会为联系的纽带,实行定向协调,定期汇报,定点包干等措施,不断提高妇女组织的组建率。

  二、加强引导,助推发展

  普兰店市妇联不断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新需求调适工作内容和方式,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起与自身发展协调统一的企业文化和服务理念,以服务带动市场,以理念推动发展。市妇联定期深入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工作生产一线,发现、培养、推荐优秀女员工,筹建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女性人才信息库。一是加强对优秀女员工的教育和培训,二是“优中选优”,将政治思想过硬、有培养前途的女员工,推荐给组织部门,扩充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三是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优秀女企业家、优秀带头人充实到妇女代表队伍和妇委会队伍,使她们更好地发挥才干,服务社会。 

  三、积极服务,彰显活力

  为找准妇女工作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普兰店市妇联积极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尽可能地把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妇女的要求同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同妇女自身的追求目标结合起来。

  1、维护权益,关注需求。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女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多、工作流动性大、自主维权意识不强等特点,通过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强化妇女的学法、用法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企业主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自觉性。

      2、巾帼建功,彰显活力。组织企业妇女学文化、学技术、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女职工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为推进企业发展献智出力;通过“幸福家加油”、 “三八”文艺汇演等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妇女懂礼仪、讲文明、展新风,积极弘扬企业文化、彰显非公有制经济妇女组织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