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

27.12.2017  06:28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樊华)12月26日,记者获悉,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辽宁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实施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同时,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抢挖生源等影响其他学校正常招生行为。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0年,辽宁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00%以上。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建设30所左右省级特色高中,遴选40所左右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校,有效控制普通高中校均规模和学校班额,学校规模一般控制在3000人以下,班额控制在50人左右;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提高规模效益,增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实力。

  辽宁将制定出台《辽宁省普通高中实施分层走班教学的指导意见》,依据实施分层走班的教学需求,调整师资、设施设备等资源配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实施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科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建设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依托信息管理平台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制和科学操作程序。

  辽宁还将继续推行和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改革措施,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的比例。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此外,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指导各地科学控制普通高中校均规模和学校班额,学校规模一般控制在3000人左右,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抢挖生源等影响其他学校正常招生行为。依法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