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智能化执行查控体系将让老赖处处碰壁

01.12.2017  09:10

  原标题:辽宁智能化执行查控体系将让老赖处处碰壁任职和政府补贴就甭想了高消费也不可能了

  失信“老赖”的名单信息将嵌入有关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还将限制“老赖”从事特定行业、领取政府补贴、任职资格、特殊市场交易、高消费等,实施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

  11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今后在辽宁,失信“老赖”将处处受限。

   禁止地方保护主义

  按照《决议》要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应当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及时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禁止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执行过程完整记录

  按照《决议》要求,执行人员在执行时应按规定着装,并出示人民法院执行公务证,依法使用警具警械,完整记录执行过程,做到依法文明执行。

  对执行中存在的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行为,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将建覆盖全省的智能化执行查控体系

  《决议》要求,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财政、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外汇管理等部门,以及各金融机构、银联、互联网企业等企事业单位,要与人民法院建立执行查控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支持人民法院建设覆盖全省的土地、房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证券、股权、车辆等主要财产形式的信息化、智能化执行查控体系。

   抗拒执行的“老赖”可网上追逃

  《决议》要求,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法院协作要求,协助核查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出入境信息和车辆财产等信息,限制对失信被执行人签发、换发或补发出入境证件,限制人员出境,联合发布对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车辆的预警指令等,并实现协助事项的网络化办公。

  对规避、妨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采取查扣车辆、临时控制、网上追逃等强制措施。对冲击执行现场,围攻、殴打执行人员,毁坏执行装备等案件,依法加大处置力度。

   老赖”信息将嵌入单位系统

  《决议》要求,辽宁将建立联合惩戒信息网络平台,将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有关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并在职能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在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等方面实施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沈阳晚报、沈报融媒主任记者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