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敲响“第一槌”

11.03.2015  07:56

  “鞍山供电公司诉中国农业银行鞍山立山支行、辽宁泰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财产返还纠纷二审案件,现在开庭。”3月10日9时,由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担任审判长,敲响了第二巡回法庭挂牌后的“第一槌”。

  据悉,该案因17年前的金融贷款引发,存在着刑民交叉、行民交叉、判决与执行交叉,又涉及合同无效、诉讼时效、以房抵债法律行为判断等多项争议问题,属于比较复杂、疑难的案件。

  法庭上,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围绕在“谁应当被认定为本案债务人”“本案主债权诉讼时效是否已过”等5个方面,庭审持续近4个小时,最终法庭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作为第二巡回法庭首次公开审理的第一起案件,亮点颇多。据副庭长虞政平介绍,为防止合议庭固定和人为控制分案可能产生的弊端,该案承办法官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均随机生成;为确保庭审有序、高效,合议庭认真研究了案卷材料,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听取各方当事人陈述观点、归纳争议焦点、询问调解意向等。同时,法庭还坚持“最后一问”原则,从接待来访到开庭审理,都尽可能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

  庭审对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条规定的可以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进行的审理模式进行了先行先试,既符合当前不少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法庭调查阶段即将证据主张与辩论意见一并发表的习惯,也可以避免两个阶段分别进行可能引起的重复辩论与反复争议现象等问题。

  记者注意到,该案在法庭调查与辩论开始前,审判长创新性地向当事人作了相关法律释明,除告知诉讼双方要保证所提交证据和发表意见的客观真实性,遵守法庭纪律、恪守司法礼仪外,还告知双方,凡是通过法院外部或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合议庭将把此行为记录在案、存于正卷、并向其他当事人及时公开,而且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此项创新性的释明举措,不仅贯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相关改革精神,而且还将最高法刚刚颁布的深化司法改革的相关精神一并融入其中。

  据统计,自1月31日挂牌以来,第二巡回法庭共登记了二审民事案件4件,刑事、民事、行政等申诉与申请再审案件88件,接待群众来访达59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