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0月下旬举行阶梯气价听证会

28.09.2015  10:46

  沈阳市物价局拟于2015年10月下旬举行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与即将举行的供热价格听证会一样,参加人也是26名,其中有11名消费者代表。

  根据公告,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6名。其中:消费者11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4名,经营者2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等7名。听证会设立旁听席5个。根据有关规定,旁听人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旁听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物价局。本次听证会邀请不少于6家新闻媒体参加。

  消费者参加人中,5人采取网上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6人通过社区推荐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加人由市人大和市政协推荐,专家学者、经营者、政府部门等参加人分别由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旁听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消费者参加人的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居民;属于燃气用户,了解沈阳市燃气价格等相关情况;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职业等);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旁听人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居民,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7日至9月30日报名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网站(http://www.sydrc.gov.cn/)下载相关《报名表》,填写后连同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并在邮件主题中填写“阶梯气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