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11月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06.12.2016  22:04

 

 

 

  依据国务院2015年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第八条的规定: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地级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向社会公开。沈阳市环保局依规将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的沈阳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向社会予以公示。

 

        2016年11月,沈阳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水量5185.23万吨,其中,达标水量为5185.23万吨,达标率100%。

  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监测水量3448.53万吨,达标水量为3448.53万吨,达标率为100%。

  9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监测水量1736.70万吨,达标水量1736.70万吨,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