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0%县市6月底前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
25.02.2016 10:30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按照国家要求,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对今年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市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明确部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为确保不动产登记落紧、落实、落好,省政府将把市县不动产登记“办法新证、停发旧证”工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对各市县进行硬性考核。
据悉,全省超过50%的县(市、区)将在6月底前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而所有县(市、区)将在11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的原则,省国土资源厅规定,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5.02.2016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