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冬办理停供时间最晚延至12月10日

23.10.2015  15:57

  目前,大部分居民的采暖费尚未缴纳,还有一部分市民已经按照原资费标准报销28元/平方米、不报销25.3元/平方米缴纳采暖费。这些情况都怎么办?昨日的听证会现场,沈阳市房产局副局长侯冰表示,对于已经缴纳采暖费的市民等待新采暖费标准公布后会按照新价格进行“多退少补”,然后替换新发票。

  对于尚未交费的市民可不用着急,侯冰表示,目前市供热办和各家供暖企业都已经制定了大客流交费的应急预案,会通过增加收费窗口、延长收费时间、鼓励互联网等新方式交费、上门收费等多种措施进行收费。

  同时,今冬采暖季会将原来的交费截止时间由11月1日至少延后到12月10日。以前,沈阳对于未办理停供且不缴费的用热户,到12月1日会进行停供处理,今年这个停供的时间也会延长至12月10日,延后10天,这样为交费的市民留出充足的空间。

  此次调价中主要涉及居民供热调价,对于非居民部分暂未涉及。今后在适当的时候也会调整,但是不一定会以听证会的方式进行。

  另外,沈阳市各区供热办都制定了详细的预案,确保11月1日开栓供暖,同时整个供暖期间仍然实行弹性制,如果出现极端温度或者温度偏低的情况下,可能会提前供热。

  为保证居民家供热实施供热保障金制度,如果出现供暖质量问题将会扣除供热保证金。对供热企业还将会实施供热质量按月实施“红黑榜”排行,并且督促检查供热质量,确保今冬采暖期降价不降质。沈阳还在整合供热企业市场,逐年对供热质量不好的企业进行淘汰。现在沈阳的供热企业为252家,去年采暖季过后共清理了近10家供热企业,完善供热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