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取消台胞签注 持有效台胞证即可

29.06.2015  12:11

  7月1日起,公安机关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台胞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

  27日,武警辽宁边防总队边检部门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1号)有关规定,台胞申请办理台胞证的渠道不变,从台湾地区、港澳地区申请来大陆的,可向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直抵入境口岸的,可向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在大陆的台胞可就近向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台胞持有效的五年期台胞证,在具备自助查验条件的口岸边检机关备案后,可实现自助通关。7月1日前,台胞仍需持有效的台胞证及签注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原来台胞办理签注一次需要缴纳费用100元人民币,现在台胞来大陆将更加方便快捷,也将省去相关花费。

  同时,往来大陆的台胞数量也将日益增多,记者从辽宁省公安边防总队了解到,2014年辽宁省出入境的台胞有9万余人次,2015年截至到目前,出入境的台胞为4万余人次。

  为迎接新政施行后台胞入境小高潮,大连周水子边防检查站积极与机场、航空公司沟通,了解出入境台胞人数变化,做出预判,适当调配警力;通过在出入境候机区域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画册等方式,向出入境台胞解读新政的详细内容与注意事项;打造边检智能化,加大软件的研发和智能自助通道的建设,为出入境台胞提供优质、高效的通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