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4月起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证书

25.03.2016  13:40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杜宝忠)4月1日起,沈阳全市各级民政局部门开始对本级登记的社会组织逐步有序进行新证书换发工作,至2017年年底前结束,届时未换发的登记证书不再有效。

  3月22日,沈阳市民政局举行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首发仪式。

  我国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将使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变成现实。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将原来成立社会组织必须办理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整合为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并获得18位数字社会信用代码,这18位数字相当于社会组织的“身份证号”。社会组织可以凭此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办理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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