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组织省内有关高校赴天津大学考察调研科技创新工作

29.01.2016  10: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通过学习先进省(市)及高校在开展科技创新中的成功经验,推动我省高校更好地服务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1月26日,省教育厅组织沈阳工业大学、辽宁工业大学、沈阳工程学院、沈阳大学等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和大学科技园负责同志一行11人组成调研小组,赴天津大学考察调研、学习交流。

  考察调研期间,天津市教委科技处、天津大学有关校领导及校科研院、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就天津市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国家和市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以及高校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介绍。省教育厅科技处有关同志及各高校考察调研人员,结合我省及高校科技创新实际情况与天津市教委科技处、天津大学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该校科研实力雄厚,始终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取得了丰硕的科技成果。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过程中,成立了技术转移有限公司,在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吸引科技基金投资、设立分中心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工作,走在全国高校前列。通过考察调研和学习交流,调研小组成员很受启发,一致认为收获颇丰,天津大学的相关做法值得借鉴学习。天津市教委及天津大学与会人员认为我省高校科技创新围绕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工作扎实、接地气,愿意同我省及省内高校开展合作交流,协同共赢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建设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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