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依法兴机 让朝阳县农机工作“风生水起”

27.11.2014  12:18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已有10年,10年来,有了《促进法》保驾护航,朝阳县农机局在学习、摸索中前行,使朝阳县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了令人欣慰的可喜成就。

朝阳县农机局一直把完善农机化扶持政策和依法行政作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重中之重来抓,逐步丰富完善扶持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让《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落地生根。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政策落实与争取政策并重,坚持以法律思维管理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惠农资金。努力做到信息公开、依法行政、强化为民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法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执行以“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为主要内容的纪律要求,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企业得发展,政府得民心。同时,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关规定,朝阳县农机局努力做到依法行政,全面加强农机牌证管理、技术检验和农机驾驶员培训,深入开展农机具质量调查,受理和处理农机质量投诉案件,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在朝阳县农机局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下,全县上下贯彻农机法律法规的浓重氛围基本形成,农机工作进入了“三农”工作的主战场,为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回首过去的10年,在朝阳县农机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朝阳县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仅2014年一年,农机局就争取补贴1043万元,补贴补贴各类农业机械2127台,受益农户1516户,拉动农民投入2034万元。农机总动力达36.8千瓦,农机固定资产总值达到2.7亿元,主要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8%。刀耕火种的朝阳县农业终于装上了强劲的马达,实现了从“牛耕人做”到“遍地机跑”。与此同时,农机局的安全工作也获全胜,成功争创全国百强“平安农机示范县”。朝阳县农机局趁着《促进法》颁布的东风,依法治机,依法兴机,全县农机工作风生水起。